投资者关系

企业管治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1 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报告体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体系、审阅本公司的财务资料,并考虑与外部核数师有关的事宜及其委任

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为:

李轶梵先生(主席)
刘二飞先生
吴灏先生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所有薪酬政策和结构以及建立正式,透明的程序制定有关薪酬政策的建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薪酬委员会成员为:
王劲松博士(主席)
李轶梵先生
李松博士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所建议成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和组成,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出有关董事的任命和重新任命以及董事继任计划的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成员为:
王劲松博士(主席)
刘二飞先生
李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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